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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经与人事职称部门沟通,现将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全国和自治区合格人员、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由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和核发。
二、在乌鲁木齐地区参加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请于7月15日-30日(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送交乌鲁木齐市人才市场(南湖东路49号原文浩酒店2楼,市公安局同侧向东200米)审核,咨询电话:0991-4675201。
三、在乌鲁木齐以外的其他地、州、市参加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请向当地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咨询办证事宜。
四、成绩合格人员具体领证时间请咨询证书办理受理机构。
自治区会计考办
2015年6月1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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