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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非公开发行股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11/10 10:40:14 字体: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但也不能说做题不会出错。正因为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的知识点繁多,犯错的地方会很多,做错题的几率也大大增加。犯错不怕,不做总结才可怕。正保会计网校为你特意整理了易错题,快做好总结,吸取精华吧!

错题点评:2017年10月31日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

B. 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交易价格

C. 控股股东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D. 持股0.5%的股东认购的股份在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点评:本题的正确率为18.17%,本题考核非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1)特定对象条件,根据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2)上市公司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登陆后点击“专家点评”即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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