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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6/29 17:08:03 字体:

  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本考点属于《会计》第七章的内容。

  【内容导航】

  1.成本模式

  2.公允价值模式

  3.计量模式的变更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掌握本考点。

  【主要考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成本模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按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按期(月)计提折旧,存在减值迹象的,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处理;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按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按期(月)摊销,存在减值迹象的,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处理。

  2.公允价值模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处理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做相反分录。

  3. 计量模式的变更

  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得同时采用两种计量模式。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将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或借记)

          盈余公积(或借记)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或借记)

  (2)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相关链接:2015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第七章主要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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