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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7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已印制完毕,现通知如下:
一、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
查询考试成绩时已自动赋予合格证书编号的考生,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全科合格证。
如需代领合格证书,请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委托授权书(见附件1)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
发放时间:1月23日至2月28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发放地点:长春市北安路1080号3楼306室(儿童医院东200米)
联系电话:0431-88544671
二、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为给考生提供便捷服务,在发放全科合格证的同时,考生本人可以直接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
所需资料和网上操作: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全科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不限底色)
4.填写完整的非执业会员入会申请表(见附件2)
5.网上完成“非执业会员申请”操作
(网址:)
非执业会员相关政策和服务可咨询会员服务部,电话0431-88591826。
三、已取得专业阶段合格成绩或全科合格成绩,但因考试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免试合格等原因考务系统没有自动赋予合格证书编号的考生,请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加盖户籍原章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原件(如有外省(市)备考科目的还需携带加盖外省(市)考办公章的成绩单),并于2月9日前到省注协考试部办理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全科合格证登记事宜。上报全国考办审批后,下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四、如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书后,身份信息发生变更,请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加盖户籍原章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业阶段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月9日前到省注协考试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上报全国考办审批后,变更信息,以便报考综合阶段考试。
附件:
吉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
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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