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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授权,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将正式发放。在四川参加考试并已自动生成全科合格证号或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号的考生,请于2015年1月11日-2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证书领取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领证时间: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二、全省统一发证地点:
省直属考区考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10楼1001室(地铁高新站A出口往北100米)。
电子地图链接:
三、领证注意事项:
1.合格证书须由考生本人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3.须自备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注明合格证书号和联系电话,考办不提供复印服务;
4.请在领证时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合格证号等个人信息;
5.持特殊身份证件参考并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的考生,在领取专业阶段合格证时,请一定与工作人员联系办理证件变更事宜。综合阶段考试个人档案信息终身无法变更;
6.考生已获取全部有效科目成绩,在考试期间因身份证号、姓名等非正常变动无法自动生成专业阶段合格证号码的,请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变更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有效科目成绩清单,到考办登记办理换领合格证书事宜;
7.尚未领取以往年度合格证书的考生,请尽快前来领取;
8.请考生随时关注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站www.scicpa.org.cn,及时获取相关动态信息。
四川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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