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复核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各位考生:
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于2013年12月19日公布,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成绩复核工作操作流程的通知》(财考办[2013]188号),现将我省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全省成绩复核工作受理日期截止为2014年1月8日,请各市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州考办)合理安排受理时间并公告考生。
三、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到报名所在地考办公告地址办理复核手续。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则需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及委托书原件。
四、考生填写《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后,由市州考办汇总。
五、复核工作受理结束后,市州考办在2014年1月13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3)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省考办,同时将电子版上报。省考办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731-85165264,邮箱:zj118@163.com。
六、省直(长沙)考区复核受理日期: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8日(不含节假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址:省财政厅政务大楼二楼(CPA报名处),联系电话:0731-85165371。
七、财政部考办在收到汇总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将成绩复核结果通知省考办。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
2.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
3.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
湖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