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16年注册会计师报名简章公布 3月31日起报名
内容摘要: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至4月29日,报名费为85元/科,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9日20:00。2016年注会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8日至24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9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12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广州考区报名办法
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及《201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广东考区报名简章》的要求,按照广州考区的实际情况,现制定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广州考区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网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3月31日至4月29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在网报系统中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身份证原件在现场缴费期间到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中心采集。
(二)资格审核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人员填报的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书编号,原则上由网报系统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未通过认证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2.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7月20日至31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录入本人的毕业证书编号,对于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录毕业证书编号或学历认证书编号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未通过认证的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3.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
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当录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未通过认证的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教育部认证网站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179/
各地认证点联系方式http://renzheng.cscse.edu.cn/Contact.aspx
4.特殊情况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报考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现场交费点进行审核。
待办理后再自行选择网上支付或现场交费。
(三)交费
广州考区的考生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可选择网上支付或现场交费方式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交费手续完成后,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1、网上支付考试报名费
首次与非首次报名的考生都可进行网上支付报名费。
如需领取考试报名费票据,请进行现场交费,否则无法提供考试报名费票据。
2、现场交纳考试报名费
现场交费通过银行卡刷卡支付,不收取现金。
交费时间:4月21日—4月29日(4月24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交费点: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中心
地址:五羊新城明月一路6号祈福华厦裙楼5楼
电话:37581299、38922350
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广州考区报名费每科85元。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费不予退还。
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30日20:00。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8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考试范围:由《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6年度)》予以确定。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16年10月15日
08:30—11:00 审计
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17:30—19:30 经济法
2016年10月16日
08:30—11:30 会计
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17:30—19:30 税法
(二)考试地点
专业阶段广州考区考试地点安排在广州考区。打印准考证时显示考场地点。
六、考试辅导教材
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6年度)》编写专业阶段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专业阶段试题汇编,以及经济法规汇编,分别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自愿购买。(包括两社天猫旗舰店、当当网、卓越亚马逊、京东商城),在其他网站购买考试用书的考生,请认真鉴别以防购买盗版图书。
七、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19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12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专业阶段考试最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市注协申领。
九、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年度为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申请人应当于本年度考试开始前提交免试申请。申请时请提交免试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高级技术职称及批准文件的原件、复印件。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中注协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模拟练习网站(http://cpademo.cicpa.org.cn)。报名人员可登录练习,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后第5个工作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报系统,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注协将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cicpa.org.cn)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七)综合阶段测试的相关考试信息请留意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考试管理”栏目的相关公告。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工作日8:00—12:00,13:00-17:00)或省考办电话020-83063572(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