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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十月 魔鬼训练】2016年注会经济法第九章测试(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9/21 17:41:30 字体:

  2016年注会考试在即,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进入到全面巩固和冲刺阶段。为了让大家能够进一步认识和了解自己的学习程度,检验大家的学习成果,网校特别为大家准备各科目各章节检测题目,从第一章开始,系统集训操练。希望大家踊跃参与,坚决拿下这块阵地,直到最后的胜利!以下是注会《经济法》第九章章节测试(3)。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汇票,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该汇票未记载的,票据无效的是( )。

A.付款地

B.出票地

C.合同号码

D.甲公司的签章

2、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承兑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汇票和支票均需承兑

B.承兑附有条件的,条件无效,承兑有效,承兑人应当承担付款义务

C.承兑后,付款人改为承兑人,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持票人即使未按期提示付款或未依法取证,也不丧失对承兑人的追索权

D.承兑行为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承兑文句(“承兑”字样)、签章以及承兑日期

3、甲签发一张支票给乙,乙背书给丙,并记载如果丙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且丁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丙将票据赠与女友戊,戊提示付款被拒绝。经查丙提供的产品不合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戊可以向出票人追索

B.戊可以向乙追索

C.戊可以向丁追索

D.戊不享有票据权利

4、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支票的表述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

A.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使用

B.持票人请求付款时,如果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不足支付支票金额,则付款银行仍应付款

C.收款人名称并非出票行为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可以授权补记

D.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托收承付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

B.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C.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D.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规定的买卖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支票出票时必须记载的事项有( )。

A.收款人名称

B.确定的金额

C.出票人签章

D.付款人名称

2、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银行为A银行。乙公司取得该票据后,为支付到期货款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同时在票据上记载“如果丙公司按时发货,那么背书有效”。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背书附有条件,背书无效

B.背书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有效

C.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D.丙公司可以取得票据权利

3、甲公司是某汇票的持有者,2014年6月1日,甲公司将该票据质押给乙公司,但是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是另行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构成票据质押

B.不构成票据质押

C.乙公司依法取得票据质权

D.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质权

4、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汇票持票人行使首次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的金额和费用包括( )。

A.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B.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C.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D.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5、2月14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50万元的同城支票,付款人为甲公司开户行A银行。乙公司取得支票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丁公司为乙公司提供保证。3月1日,丙公司请求A银行付款,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票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丙公司无权向( )行使追索权。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丁公司

D.A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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