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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答疑精华:投资者的工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3/07 11:04:23 字体:

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二》第二章“投资者的工资”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税务师:投资者的工资

  详细问题描述:

老师,投资者个人从独资企业领取的工资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跟投资者的工资薪金不能作为工资扣除,这两个是什么意思?是因为属于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所以不能作为工资扣除吗?还是因为不能做工资扣除,所以是经营所得?

  答疑老师回复:

投资者的工资不得税前扣除,投资者从自己独资企业领取的工资,属于生产经营所得的一部分,所以不允许税前扣除,应该作为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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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第二章答疑精华汇总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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