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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兼营非应税劳务(3.1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3/17 19:26:35 字体: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知识点:兼营非应税劳务

知识点:兼营非应税劳务

1.界定

多项行为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税务处理

(1)能够分开核算,分别纳税;

(2)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3.注意:自2012年1月1日起,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

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的比较

1.相同之处 都涉及到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不同之处 (1)混合销售行为是一项销售行为涉及到两种税的征税范围;而兼营行为是多种经营行为涉及到两种税的征税范围
(2)税务处理不同 除建筑业外的混合销售行为——以主业确定纳哪种流转税
兼营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以上是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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