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税务师《税法一》易错题专家点评:资源税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10/08 09:20:06 字体:

 

税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

【错题点评】2016年9月28日

某煤矿2015年8月开釆原煤80万吨,销售50万吨,取得不含税收入45000万元;销售与原煤同时开釆的天然气取得不含税收入40万元。因管理不善,当月开釆的原煤发生火灾损失5万吨。该煤矿当月应纳资源税( )万元。(原煤资源税率3%,天然气资源税税率6% )。

A.1350

B.1485

C.1486.2

D.1487.4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煤矿生产的天然气不征收资源税。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矿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资源税减或免,对于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损失则没有减免税的优惠,应照章征收资源税。该煤矿当月应纳资源税=45000×3%+(45000÷50×5×3%)=1485(万元)。

【正确率】29.89%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资源税的计算问题,出错的主要是在管理不善损失的原煤的计算,要知道对于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损失则没有减免税的优惠,所以损失的原煤也是要缴纳资源税的,这一点大家要清楚。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税务师易错题专家点评每周连连看(10.3-10.9)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