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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一》答疑精华:租赁动产租金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8/07 08:08:06 字体:

  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一》第三章“租赁动产租金”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注册税务师:租赁动产租金

  详细问题描述:

  不是说租赁动产租金收入及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人负担利息,减关税消费税,维修费,保险费么。

  我没管维修厂发票的事在计算销售税的时候我直接给减了。

  哪里不对呢?

  答疑老师回复:

  租赁动产租金收入及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人负担利息,减关税消费税,维修费,保险费后,差额计算增值税,这是融资租赁业务的规定,是销售额的抵减项目。

  支付的维修费,取得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与上述销售额的计算无关。

  销售额抵减,影响的是销项税,其正常的进项税仍然是可以抵扣的。不能据此认为进项税就不得抵扣了。

注册税务师考试答疑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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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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