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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答疑精华:无需退还的初始费举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0/08/20 14:11:12 字体:

2020年税务师备考中,在前进过程中总有障碍物,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将一路陪你扫清障碍,您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提出来,专业的答疑老师为您解答、指导,助你成功备考!

网校答疑精华:

zh15ea2f56709042e4932da3b8cfa2a44e 《财务与会计》:无需退还的初始费

提问内容:

客户支付的不可退还的初始费处理中,已知企业收取了无需退回的初始费与已承诺转让商品相关,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和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分别如何确认收入?请分别给出具体的例子

答疑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并且该商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转让该商品时,按照分摊至该商品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例:办理会员时收费100元,缴纳100元可以获赠一件健身器材,另外缴纳1000元可以健身两年。那么企业就提供了两项履约义务,应当按健身器材和两年健身的公允价值分摊1100元,分别确认健身器材和健身活动收入。

(2)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相关,但该商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在包含该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例:办理会员时若客户缴纳100元,可以使用更高端的健身器材,另外缴纳1000元可以健身两年。那么使用更高端的健身器材和未来两年的健身很难明确区分,企业提供了一项履约义务,应当将1100元在两年内分摊确认收入。

(3)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不相关的,该初始费应当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时确认为收入

。例:如果缴纳100元是入会费用,那么这个100应作为预收款,在两年内分摊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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