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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预习:行政许可实施主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1/13 10:27:37 字体:

2014注册税务师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一篇 行政法律制度

第二章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知识点七: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1.行政机关

2.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3.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注意】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不是行政主体,但是可以作为实施者。

【区分】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VS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
委托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无公告义务
“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组织
只限于行政机关
以自己的名义实施
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不得再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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