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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二篇 民商法律制度
第二章 物权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物的概念和分类
(一)物的特征
物理上的物并不都是民法上的物。民法上物的法律特征:客观物质性;可支配性;可使用性;特定性;独立性。
(二)物的分类
1.动产与不动产
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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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电脑、机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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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以实际交付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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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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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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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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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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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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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
3.特定物与种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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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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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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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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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失后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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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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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区3栋305号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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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如租赁合同、借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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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物的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标志,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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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免除义务人实际交付原物的义务,由过错的当事人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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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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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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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种类物,如金钱借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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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的交付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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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人应交付同等种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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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物与从物
【分析】判断标准:①同属一人;②独立存在;③主要和从属关系。
【示例】甲的杯子和乙的杯盖不是主从物;甲的上衣和甲的裤子不是主从物;房子和门不是主从物;甲的电视机与甲的遥控器是主从物。
【注意】在法律或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主物所有权转移时,从物所有权也随之移转。
5.可分物与不可分物
(1)共有物分割:为可分物的采取实物分割方式;为不可分物的只能采取变价分割或作价补偿的方式。
(2)标的物为可分物的,为有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标的物为不可分物的,为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
6.原物与孳息物
【注意】孳息为独立物,所以苹果树上的苹果、母牛肚子里的小牛不是孳息,只有母牛生出来的小牛才是孳息。
7.消耗物与不消耗物
消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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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能供权利人一次性使用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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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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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消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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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能够供权利人反复使用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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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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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主物与无主物
9.单一物、合成物与集合物
单一物:一匹马;合成物:牛奶咖啡;集合物:一群马,企业的资产。
10.定着物与附着物
定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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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它所定着的物的一部分,也不是从物,而是独立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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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房屋、地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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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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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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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所附着之物分离、但分离之后不能正常发挥其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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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中央空调、挂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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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是动产,有的是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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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货币与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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