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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税法一》专家点评:进项税额(3.2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4/06 11:56:18 字体:

税务师考试易错题专家点评

【错题点评】2016年3月28日

某食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奶油。2015年5月从农场购进鲜奶40000斤,取得符合规定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200000元;该食品公司生产领用部分鲜奶用于生产奶油,本月销售奶油20000斤,账簿上反映其主营业务成本为180000元。已知:鲜奶耗用率为60%。则按照成本法计算,该公司本月允许抵扣的鲜奶的进项税额为( )元。

A. 26000

B. 15692.31

C. 13000

D. 12424.78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180000×60%×17%÷(1+17%)=15692.31(元)

【专家点评】本题目正确率47.62%。本题属于计算性选择题,主要考核的是农产品核定扣除的公式,只要记住公式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另外需要注意的细节是这里的扣除率是指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学习过程中要注意细节问题的考查。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税务师易错题专家点评每周连连看(3.2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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