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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财务与会计》学习笔记: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发出成本的确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3/10/11 11:09:26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将论坛中注册税务师版块学员们分享的经典知识点进行了整理,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祝大家梦想成真!

第九章《流动资产二》

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发出成本的确认

原材料用于生产经营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成本)

  制造费用(间接材料成本)

  销售费用(销售环节消耗)

  管理费用(行政环节消耗)

  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原材料用于基建部门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售原材料

等同于销售商品,只不过属于“其他业务”范畴,应采用“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包装物

生产领用

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出租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出借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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