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5/05 14:32:35 字体:

2016税务师考试

  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分享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知识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概念解析】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1.信息公开的分类和时限要求 

情形
时间
方式
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示例】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 
【示例】污染治理的情况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示例】办税务登记要带的材料
信息形成或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公开
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依申请公开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主动向政府申请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1)能当场就当场;(2)不能当场答复,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以内答复;如需延长,经同意,延长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提供的,可安排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等

2.限制:

(1)绝对不公开: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相对不公开: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3.收费:行政机关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其余费用不得收取,也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形式提供政府信息。

4.救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例题·单选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限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可以予以公开

B.当事人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答复

C.对于法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D.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但上级行政机关同意的除外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限制。

(1)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

(2)当事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选项B错误。

(3)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在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选项C错误。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