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事实行为的种类及救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5/09 16:53:48 字体:

2016税务师考试

行政事实行为的概念、种类和法律救济

1.特征:

(1)公法行为:研究的是针对外部相对人的行为;

(2)实施行政职权的行为;

(3)不以产生法律效果为目的:不产生、变更或消灭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4)不具有强制性。

2.行政事实行为的种类

种类

定义

示例

执行性行政事实行为 指一个行政行为的内容付诸实现的行为 (1)工商机关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进行的没收物品行为;
(2)民政机关根据行政给付决定发放特定人生活补助金的行为
通知性行政事实行为 指行政机关作出的不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意见表示行为 对相对人提出的意见、劝告、提供的咨询服务(气象报告)
协商性行政事实行为 指行政机关在作出正式的行政行为之前,与相对人就某些问题作出的不具有法律效果的协商行为 签订行政合同前与公民的协商沟通

3.救济:

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只能是对已经作出的违法行使职权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的行政事实行为,行政相对人有权提出国家赔偿。

  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大家可以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班课程提前学习。以上为大家分享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备考有帮助。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