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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2号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及会员入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证书的样式、生效日期及证书管理
(一)按照人社部要求,自2017年起启用新版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新版证书为B5版单页双面样式,封面为墨绿色。统一印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统一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采集考生信息并制作证书。
(二)证书批准(生效)日期为当年考试实施最后一科的考试日期,即凡在2017年11月12日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全科通过的考生(含免试一科考生)获取证书,证书批准(生效)日为2017年11月12日。
(三)旧版证书效力。根据人社部文件,2017年以前发放的旧版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需进行更换。
(四)证书补发。考生证书遗失的,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有关要求办理,考生要提交申请证书补发的相关材料由省税协审验后报中税协后统一办理。
(五)证书保管和回收。考生应按证书发放机构要求领取证书。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中税协收回,交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发放
(一)时间:
中税协网上申请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至6月10日,陕西省税协领证时间为2018年4月16日至5月31日。请各位考生在领取证书前先自行完成网上申领证书和一键入会程序。证书发放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西安市朱雀大街北段142号)。
联系人:赵雪莲,电话:029-88419993。
(三)申领流程:
严格遵循先网上申请,后现场资格审核及发放证书的申领程序。
第一步:全科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官网(www.cctaa.cn)上的“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网站(简称“报名系统”)进行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应保证个人相关信息完整、准确无误。
第二步:现场审核。领证人应持报名时上传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委托他人代领证书的,按照《领证须知》中第三条规定的证件外,还需提供代领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张。申请免试的应携带高级职称证书等相关免试资料原件。若有其他信息变动,则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资料。
第三步:证书发放。经审核信息无误者现场发放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者,暂缓发证。
三、办理会员入会
为了更好的服务考生,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可自愿办理入会手续。
(一)自愿办理入会手续的考生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领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时,选择会员类型,点击“一键入会”。
会员类型: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执业会员指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专门从事涉税服务的人员。非执业会员是指不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
(二)会员入会资料:办理会员证的,应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本人2寸近照1张;办理执业登记的会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在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在职证明。
联系人:程菲 孙桂东
联系电话:029-87882199 88419993
四、如在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网站中遇到问题时,可向中税协电话咨询:010-68163988-8704、010-68451149,或向省税协电话咨询:029-88419993
特此公告。
附件:领证人员时间安排请输入描述 领证人员时间安排表.rar
陕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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