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深交所重磅职位大放送!CFA人有岗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1990年12月1日营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
一、招聘对象
本次校园招聘对象为2022届境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尚未就业仍处于择业期的2021届境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一般为2021年1月-2022年7月,境内院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院校毕业生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会计类、法律类、高级研究类岗位招聘同时接受社会专业人才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操守,无不良从业记录;
3.境内外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一般为2021年8月-2022年7月(境外院校毕业生毕业时间可放宽至2021年1月),境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院校毕业生原则上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4.热爱证券期货行业,事业心、责任感强,认同深圳证券交易所文化,具备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5.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述、逻辑分析、沟通协作和执行能力;
6.无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任职回避或市场禁入情形,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犯罪记录;
7.符合疫情防控政策等相关要求。
三、招聘要求
(一)校园招聘
校园招聘按专业大类进行,招聘人员主要从事会计监管、信息披露、债券业务、市场分析、综合管理等工作,具体岗位根据我所工作需要入职后统一分配。
1.会计类专业
招聘要求:
(1)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备扎实的财务知识,熟悉国家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
(3)通过CPA 、ACCA等资格考试者优先;
(4)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知名金融机构尽职调查相关实习经验者优先。
2.法律类专业
招聘要求:
(1)法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备扎实的经济法、民商法专业知识,熟悉国内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具有律师事务所、知名金融机构法律合规相关实习经验者优先。
3.金融经管类专业
招聘要求:
(1)金融、经济、金融工程、金融数学、统计学、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境内外相关金融产品;
(3)通过CFA、FRM等资格考试者优先。
(二)社会招聘
1.会计类岗位
岗位职责:
承担信息披露审查和规范运作自律监管工作;承担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履行义务自律监管工作;参与制定监管规则及监管标准;撰写监管报告和监管案例;组织相关培训。
招聘要求:
(1)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备扎实的财务知识,熟悉国家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审计法规、政策;
(3)具有CPA 、ACCA等资格证书;
(4)具有两年以上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投行尽职调查或同类业务相关工作经验。
2.法律类岗位
岗位职责:
承担信息披露审查和规范运作自律监管工作;协助制定、完善监管业务规则和监管标准;承担监管业务和创新业务法律支持工作;从事证券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研究。
招聘要求:
(1)法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备扎实的经济法、民商法专业知识,熟悉国内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3)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4)具有两年以上律师事务所、公检法或金融机构法律合规相关工作经验。
3.高级研究类岗位
岗位职责:
负责资本市场重大性、基础性、前沿性问题研究;参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中重要政策的起草、论证与制定。
招聘要求:
(1)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学位;
(2)具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以及良好的制度分析、政策研究能力,文字功底扎实;
(3)近三年在国内外知名学术刊物发表过专业性论文,并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研究项目1项及以上,研究成果转化效果良好者优先;
(4)具有监管机构政策研究博士后经历,或金融行业和知名研究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应聘须知
1.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在深交所官方网站在线招聘栏目专业人才库注册并在线投递个人简历。
注意:简历投递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13日22时。
2.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流程包括: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简历筛选、笔试/测评、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录用。
3.注意事项
应聘者应认真、谨慎填写个人简历,对所填个人简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简历投递截止后将无法更改个人信息。本所将在招聘过程中核实应聘者个人信息,如有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有关情况的,将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林先生
电子信箱:job@szse.cn(该邮箱仅接受咨询,寄发应聘材料无效)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