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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冲刺资料:信用的存在前提及本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5/10/28 16:13:03 字体:

201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即将开始,现在已经是冲刺阶段了,职业培训教育网特整理了2015初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冲刺资料,希望对您备考有帮助!

信用的定义、存在前提及本质特征

信用是指债权、债务关系及其所表现的全部经济现象,乃是资金盈余者把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贷放给资金短缺者。在约定时间内,借款者有权使用这些货币资金进行生产和流通,到期连同本息归还给贷款者。信用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这种借贷行为的特点是以收回为条件的付出,或以归还为义务的取得;而且贷者之所以贷出,是因为有权取得利息,借者之所以可能借人,是因为承担了支付利息的义务。

信用是与商品经济和货币紧密联系的经济范畴,它是商品生产与交换和货币流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信用关系是在商品货币关系基础上产生的,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经济关系,也为商品货币经济所共有。从史料记载看,信用在历史上长期以实物借贷和货币借贷两种形式共存。无论是实物借贷还是货币借贷,信用产生的基本前提条件都是私有制条件下的社会分工和大量剩余产品的出现。从逻辑上说,私有财产的出现是借贷关系存在的前提条件,而只有社会分工,劳动者才能占有劳动产品;只有剩余产品的出现,才会有交换行为和借贷行为的发生。显而易见,私有制是货币与信用存在的共同前提。

信用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对它的本质特征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来认识:

1. 信用不是一般的借贷行为,是以偿还为条件的。

2. 信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一般产生于货币借贷和商品交易的赊销预付之中,强调经济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3. 信用反映了经济主体的支付愿望和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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