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5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考前必备资料: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编辑: 2015/11/03 16:28:28 字体:

201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即将开始,现在已经是备考冲刺阶段,为了帮助您更好的通过2015年初级经济师考试,网校整理了2015初级经济师金融专业考前必备资料,供您参考,祝您学习愉快!

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现代商业银行产生之后,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出现中央银行。最早的中央银行是1668年成立的瑞典银行,而对当代中央银行发展具有划时代影响的则为英格兰银行——英闻中央银行。该银行于1694年创办,1844年取得集中发行货币和管理准备金的特权,1854年成为票据交换中心,1872年担负最后贷款人角色,在此期间逐渐放弃商业银行业务,成为完整意义上的现代中央银行。中央银行的产生具有必然性,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统一货币发行。在银行业发展初期,差不多每家银行都发行银行券。银行券本质上是一种信用货币,它的流通支付能力取决于发行银行的信誉和兑换金属货币的能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的扩大和银行机构的增多,银行券分散发行的弊病越来越明显:一是随着银行数量的不断增加和银行竞争的加剧,银行因经营不善而无法保证自己所发行的银行券及时兑现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使银行券的信誉大大受损,也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混乱;二是一些银行限于资金、信用和分支机构等问题,其信用活动的领域受到限制,所发行的银行券只能在有限的地区流通,从而给生产和流通带来困难。货币分散发行、多种信用货币同时流通与“一般等价物”这一货币的本质属性产生矛盾,也不利于商品生产和流通的扩大,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由此,客观上要求信用货币的发行权应该走向集中统一,由资金雄厚并且有权威的银行发行能够在全社会流通的统一信用货币。

(2)解决政府融资。随着政府职能的强化,政府融资便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在各自独立发展的银行体系中,政府融资要与多家银行建立联系,且这种联系也是极其松散的,这就为政府融资带来不便。为了保证和方便政府融资,建立一家与政府有密切联系,能够直接为政府筹资或提供融资帮助的银行逐步成为政府要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

(3)保证银行支付。随着银行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业务活动的复杂化,银行的经营风脸不断增加,单一银行资金调度困难和支付能力不足的情况经常出现,单一银行支付困难而波及其他银行甚至整个金融业发生支付危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以及整个金融业的稳定,客观上需要有一家权威性机构,适当集中各银行的一部分现金准备作为后盾,在银行出现难以克服的支付闲难时,集中给予必要的贷款支付,充当银行的“最后贷款人”。

(4)建立票据清算中心。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银行业务的不断扩大,银行收受票据的数量也急速增长,各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日趋复杂,票据的交换业务变得繁重起来,由各个银行自行乱差进行当日清算已非常困难。不断增长的票据交換和清算业务与原有的票据交换和清算方式产生较大矛盾,不仅异地结算的时间延长,即使同城结算也遇到很大困难。这在客观上要求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机构,作为金融支付体系的核心,能够快速清算银行间各种票据,从而使资金顺畅流通,而这个中心只能由中央银行来承担。

(5)统一金融监管。为了保证金融业的公平有序竞争,保证各类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减少金融运行的风险,需要政府出面进行必要的管理,有效的方法是政府通过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实施,而这个机构要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和操作手段,还要在业务上与银行建立密切联系,能依据政府的意图制定一系列金融政策和菅理规则,以此来统筹、管理和监督全国的货币金融活动。历史上,各国金融监管机构没有独立之前,主要的金融监管职能都是由中央银行行使的,而在实行分业监管体制的国家当中,中央银行依然承担着一部分金融监管职能。

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即1914一1945年,这一时期是中央银行发展的主要阶段。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各国纷纷重建币制时开始意识到作为发行银行的中央银行应当加强,出现了广泛设立改组中央银行的要求。特别是1920年在布鲁塞尔举行了国际经济会议,要求未建立中央银行的各国都应从速建立。同时,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和信用的冲击,使各国都纷纷设立和加强中央银行,努力稳定货币。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到现在,即1946年以来,中央银行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大多数国家都通过立法,授权中央银行调节国民经济,调节金融,稳定货币,促进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中央银行已成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金融货币政策的制定和监督菅理机构。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