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知识点:初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长期借款(第五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辣椒 2021/05/31 08:37:50 字体:

下文为2020年初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第三部分第四章第五节的知识点,还未开始2021年初级审计师考试备考的同学可参考以下内容,提前学习,其他章节内容小编将为大家陆续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

知识点:中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第03讲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第五节 长期借款

知识点:长期借款概述

取得

借: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贷:长期借款——本金

计算利息借:在建工程、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 
    长期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归还借款

借:长期借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知识点:长期借款(长期负债)的借款费用

(一)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原则

1.借款费用——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

(1)借款利息

(2)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3)辅助费用

(4)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

2.会计处理原则——资本化VS费用化

(1)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1.资本化期间:开始资本化时点~停止资本化时点,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在开始资本化时点之前、停止资本化时点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

2.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发生日

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发生日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工程正式开工日

即:开始资本化时点是资产支出发生日、借款费用发生日、工程正式开工日三个时点中最后一个。

3.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1)暂停资本化条件: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不可预见的、突发的)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如:与施工方发生了质量纠纷;用料没有及时供应;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等。

(2)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4

第04讲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先专门,后一般
1.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门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
=资本化期间的全额实际利息费用-资本化期间闲置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分段计算)
=专门借款全部本金×利率×资本化期间-∑闲置资金×收益利率×资本化期间内的资金闲置期间
(2)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资本化金额)
  财务费用(费用化金额)
  应收利息(闲置资金收益)
  贷:应付利息(专门借款全年利息)

2.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一般借款并非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其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应以实际投入资产支出的借款金额及其占用时间为准(即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4

(1)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以占用在资产上的时间为权数

(2)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

  

其中: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若所占用一般借款只有一笔,则:资本化率=借款利率

【提示】

在资本化期间,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四)辅助费用与外币借款汇兑差额的资本化金额确定


专门借款一般借款
辅助费用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之前的资本化,之后的费用化发生时费用化
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计入当期损益

以上内容均来自正保会计网校2020年审计师辅导班老师讲解内容,成为付费学员就可查看更多讲义、习题与课程!立即购买>>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