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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黑龙江2016年初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至6月3日。黑龙江2016年初级审计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6月7日,考生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费。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需知
欢迎您报考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前请认真阅读以下相关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认同并严格遵守本网站报名协议。
1.确保报名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考试资格。已通过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将收回证书。
2.报名照片须为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40KB ≤文件大小≤512KB以内,照片标准尺寸为宽度413像素,高度626像素。
3.报名时须使用18位第二代身份证号。
4.报名信息确认前应认真核查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等信息是否正确,确保信息正确无误后,才能下载申报表,下载申报表后,报名信息将无法进行修改。
5.为保证您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或IE7及以上浏览器。
6.报名前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7.报名过程中如有政策或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当地考试机构;关于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操作的问题,请联系北京世纪互联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10-64391203,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7:30。
二、报名流程
为保证您报名顺利,请您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 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了解报名“常见问题”、“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详细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
2.注册用户
为了保证报名信息的安全性,报考人员需注册后才可进行网上报名操作,考生注册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号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信息正确。
3.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界面,选择报名地点“XX省(市)”,阅读XX省(市)报考需知,按照报名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4.上传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规定的本人电子证件照片。具体要求是:
(1)本人近三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露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
(2)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大小为40KB ≤文件大小≤512KB。
(3)报考人员可参照网上报名平台上的《电子照片制作文档》,编辑提交符合规定格式和文件大小的照片。
(4)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5)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准考证等唯一使用的照片,请务必按要求上传,妥善保管。
5.报名信息确认、打印考试资格申报表
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下载并打印《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信息一旦确认就不能更改,报考人员需要仔细核对后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操作。
6.现场资格审核和缴费
报考人员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初、中级资格证书原件,本人单位审核批准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费。
7.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9月22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7日),登录审计考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打印均可),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面部特征以及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2.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在试卷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或者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5.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6.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7.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8.在考试信号发出前答卷,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卷的;
9.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二)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其中有第3项至第8项行为之一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3.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5.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6.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试题及答案的;
7.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8.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9.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三)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视情节轻重,按照第(一)条或第(二)条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
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四)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并依照本规定第(二)条处理。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
(五)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六)在评卷工作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根据评卷专家组意见认定为作弊试卷,并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同一科目试卷答案文字表述、主要错点高度一致,或者错同数量达到一定比例的(即雷同试卷);
2.未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3.有第(一)条第3项、第5项所列情形的。
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6年5月24日-6月3日 | 网上报名 | |||
2016年6月1日-6月7日 | 现场资格审查(节假日休息) | |||
2016年6月1日-6月13日 | 网上缴费 | |||
2016年6月20日前 | 各考区上报报名表 | |||
2016年10月8日-10月15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 试 时 间 |
2016年10月16日 |
初、中级 | 09:00-11:30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高级 | 09:00-12:00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
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
2016年11月14日-11月18日 | 领取收据 | |||
2016年12月底前 | 通过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
各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与联系方式
考区 | 考试管理机构 | 地址 | 咨询电话 |
黑龙江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职称考试指导中心 | 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38号1号楼(哈尔滨人力资源中心3楼大厅) | 0451-84615065 |
黑龙江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人事考试中心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144号人才服务局,5楼513室 | 0452-5976611 |
黑龙江牡丹江市 | 牡丹江市考试中心 |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15室(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 | 0453-6172092 |
黑龙江佳木斯市 | 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 | 佳木斯市行政中心市政府8号楼二楼西侧37、38号考试中心窗口 | 0454-3986540 |
黑龙江双鸭山市 | 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 双鸭山市尖山区铁西路安全大厦915室 | 0469-6136662 |
黑龙江鹤岗市 |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 鹤岗市工农区新鹤路三元物资公司上行20米 | 0468-3455159 |
黑龙江绥化市 | 绥化市人事考试中心 | 绥化市北林区迎宾路2号(主楼9楼943室) | 0455-8388247 0455-8388248 |
黑龙江大庆市 | 大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 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9室 | 0459-6282187 |
黑龙江七台河市 | 七台河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七台河市党政办公中心一楼 | 0464-8395013 |
黑龙江伊春市 |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 伊春区迎宾路5号(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 0458-3776322 |
黑龙江鸡西市 |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 | 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房间) | 0467-2386626 |
黑龙江黑河市 | 黑河市人事考试中心 | 黑河市通江路31号(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8室) | 0456-8269103 |
黑江大兴安岭地区 | 大兴安岭地区人事考试中心 | 加格达奇区人民路15号323室 | 0457-2756323 |
农垦总局 | 黑龙江垦区人事考试中心 | 哈尔滨市红旗大街175号 | 0451-55198371 |
省直 |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和街21-1号) | 0451-51995471 0451-82294275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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