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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关系(06.0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05 14:27:35 字体:

法律关系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法的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3.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4.法律关系主体: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外国人/组织。

  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5.内容:包括权利与义务。

  6.法律关系客体:特征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①物:自然物,人造物,货币和有价证券;

  ②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③行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包括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④人身(部分或整体):活人的整个身体不适法律关系客体。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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