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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带薪年休假(06.0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05 16:30:43 字体:

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享受的情形:

  ①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②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不享受的情形:

  ①已享受寒暑假,其假期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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