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工伤的一些特别规定
①职工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改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基本养老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②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追偿。
③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