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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商业汇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宁城 2019/11/25 15:31:01 字体: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三章“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商业汇票付款期限】商业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答疑老师回复: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这里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

提示付款期限,是指持票人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票据债务人提示付款;若超过规定期限,则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只能向承兑人或出票人行使权利。提示付款期限都是票据法中明确规定的。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商业汇票付款期限总结如下:

1、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3、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收到开户银行的付款通知,应在当日通知银行付款。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收到开户行的付款通知,应该在当日内通知银行付款,对于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三日内(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

4、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在汇票到期日或到期日后的见票当日支付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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