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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答疑精华:法的性质与特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宁城 2019/11/28 15:02:20 字体:

2020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法的性质与特征”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法的性质与特征】

答疑老师回复:

法的四性具体内容
国家意志性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
强制性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规范性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概括性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能为人们提供一个行为模式、标准的属性
利导性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进而影响社会关系,实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要求,维持社会秩序
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可预测性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一定行为的法律后果
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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