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年假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06 17:01:44 字体: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年休假的天数

累计工作年限 年休假天数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 5天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 10天
已满20年的 15天

  不得享受年休假的情形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