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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冲刺备考: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重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松子 2020/06/08 15:02:58 字体: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中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不仅是考试常考的,在日常工作中也是时常会遇到,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些需要注意的点。

初级会计冲刺备考: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重点?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满足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均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除类型

满足条件

经济补偿金

“提前通知”解除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主动提出】

“随时通知”解除

【用人单位有错误】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⑦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提示】上述7条的显著特征是用人单位有过错,但该过错并未危及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则劳动者履行“通知”义务即可解除合同,而无须履行“提前”义务

【用人单位过错在先】

“不需事先告知”即可解除【有危险,随时走人,不用通知用人单位】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用人单位过错在先】

2.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

解除类型

满足条件

经济补偿金

“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没错】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注意】试用期结束之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试用期劳动者就不能胜任工作,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

“随时通知”解除

【劳动者有问题】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提示】在试用期间劳动者不想干了须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想用了,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

【①试用期内;②劳动者有过错】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要活不下去了】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

【注意】在劳动者无过错,且没有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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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正保会计网校教研团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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