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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应即可启程、赢在起跑线上,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提前进入学习状态,正保会计网校特为大家分享老师叶青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班免费讲座:法律事实。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的内容。
老师视频:
课程讲义摘要:
法律事实(★★)(11年多选;13、14年单选)
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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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讲座为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班内容。下面是正保会计网校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招生办次,学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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