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经济法基础》:法律事实(07.1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7/15 16:31:37 字体: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法律事实(★★)(11年多选;13、14年单选)

  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非人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虽属人的行为引起,但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法律事件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1】人的行为并非都是法律行为。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