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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知识:消费税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3/19 14:04:2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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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备考资料,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消费税计算中的含税换算问题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包括消费税数额,即,计税依据=成本+利润+消费税,对于一般销售消费品的业务中,不含税的销售额就已经包括了上面所列的三项内容,所以在这一点上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相同的,直接按照不含税的销售额乘以消费税税率计算。

  对于特殊的业务,例如进口业务和委托加工业务,由于没有销售额,需要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将消费税加入组成计税价格。

  对于委托加工业务来说,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加工费+消费税=(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对于进口业务来说,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

  对于视同销售没有销售价格而要按照组价计算的情况下,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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