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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银行结算账户(6.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6/02 14:46:17 字体:

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

各个银行结算账户的用途及特点

1、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有且只有一个;

资金收付、工资奖金、现金的支取。(能存现能取现)

2、一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之外开立的,用于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能存现不能取现)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办理转账、提现;可以按照规定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不能存现、能取现)

4、临时存款账户:临时需要,规定期限内(最长2年)使用而开立,用于验资开立的,能存现不能取现;用于其他的,能存现能取现。

5、专用存款账户:

单位银行卡账户:资金由基本存款户转账转入,不能存现也不能取现;

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可以存现、但不能取现;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能存现不能取现;

业务支出账户除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不能存现能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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