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组成计税价格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9/22 09:04:21 字体: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教材,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四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组成计税价格

1.自产自用

(1)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一般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征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非基本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同时涉及缴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与消费税相同。

2.委托加工

(1)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一般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征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非基本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注意】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不涉及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3.进口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①一般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②复合计征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公式:(无需掌握)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注意】进口应税消费品同时涉及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与消费税相同。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预习第四章知识点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