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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的第一个假期,这么快就过去了。过完了假期之后,赶紧进入到备战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状态中来吧!在复习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四章时,知识点“ 进口环节征税的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是中频考点,要求学生能够熟悉。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的专业老师为大家总结的考试知识点,一起来熟悉一下吧!
【知识点】进口环节征税的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规定
进口环节税务处理规定
(一)征税范围的规定
1. 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
2. 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提示】单位和个人都需缴纳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 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记忆小贴士】组成计税价格=(A+B)÷(1-C)
2. 复合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记忆小贴士】组成计税价格=(A+B+从量消费税)÷(1-C),计算流程:三步法。
【举例】某烟草公司2017年1月进口甲类卷烟100标准箱,海关核定的每箱卷烟关税完税价格为3万元。已知卷烟关税税率为25%,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每标准箱有250条,每条200支。计算该公司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税额。(单位:万元,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正确答案』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征消费税,进口卷烟实行复合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1)应纳关税税额=100×3×25%=75(万元)
(2)组成计税价格=(100×3+75+100×250×200×0.003÷10 000)÷(1-56%)=855.6818(万元)
(3)应纳消费税税额=855.6818×56%+100×250×200×0.003÷10 000=480.68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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