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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关系的客体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吃瓜少女 2019/01/02 14:04:23 字体:

新年新气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们,2019年也要加油呀!新的一年大家立了哪些flag呢,比如2019年把初级会计职称的资格证书拿到手,那么自己努力的同时,正保会计网校的老师们也为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的法律关系的客体,知识一天一天积累,每天向前迈进一步,你就会离你的初级会计职业资格证越来越近哒。

法律关系的客体

1. 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客体是确立权利与义务关系性质和具体内容的依据,也是确定权利行使与否和义务是否履行的客观标准。

2. 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3. 法律关系客体的内容和范围:

物(固定形态或没有固定形态)

自然物土地、矿藏、水流、森林等
人造物建筑物、机器、各种产品等
一般价值表现性形式货币及有价证券

人身、人格

1.人的整体只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2. 人的部分可以作为客体的“物”,视为法律上的“物”

非物质财富

知识产品著作、发明、发现、设计等
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等

行为(行为结果)

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进行的作为(积极行为)或不作为(消极行为),如:1.生产经营行为;2.经济管理行为;3.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4.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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