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申诉和上诉(01.1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18 13:41:16 字体:

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和案件的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处理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民事、行政诉讼有三个基本阶段,即起诉、审判、执行。刑事诉讼还包括侦查。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当事人则基于诉讼法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活动。

申诉是当事人在案件的诉讼程序已经结束,法院的裁判已经生效并执行后的请求,不意味着审判监督程序的开始,不必然引起再审程序,也不能停止原判决的执行。申诉只有在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某种情形下,才会引起再审程序,法院才应当重新审判。

上诉是在法院审判过程中,上诉人针对一审法院尚未生效的裁决,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的诉讼活动,不论理由如何,必然引起二审的审判,所以,上诉可以阻止判决生效,使第二审程序开始。

以上概念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1)针对对象不同。上诉针对的是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在规定的上诉时间内进行的;而申诉针对的是生效的判决等。

(2)时间上不同。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上诉须在规定的15天之内进行;裁定是在规定的10天之内上诉的;申诉的时间则是从判决等生效之日起2年之内。

(3)上诉和申诉所需具备的条件也不同。只要对一审判决不服就可以提起上诉;而申诉就必须具备:判决所依据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审理的程序违法,甚至是法官有行贿、受贿、徇私舞弊行为等条件。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