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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票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25 16:35:28 字体: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辨析1:更改VS变造】

  (1)行为人不同:更改是原记载人进行更改,变造是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行为进行改变;

  (2)手段不同:更改是“光明正大”地改,改动完毕原记载人应在更改处签章证明;变造是“悄悄地”改,通过剪接、挖补、覆盖、涂改等手段,竭力掩盖改造痕迹;

  (3)辨别的难易程度不同:更改是票面上直接可以判断出来的改动;变造是一般人(没有火眼金睛)无法从票面上判断出来的改动;

  (4)性质不同:对票据、结算凭证上除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以外其他事项的更改是合法的更改;变造则是一种非法行为,构成票据欺诈。

  【辨析2:更改VS授权补记】

  更改是记载事项已经载入票据,原记载人又将该事项进行更改;而授权补记是将需要记载的相应内容暂时不记载,由有权人员事后补充记载。授权补记事项主要包括:

  (1)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2)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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