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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知识点:收入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1/03 11:58:33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1、确认收入时间:

  (1)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购货方支付货款取得提货单,企业尚未交付商品,销售方保留的是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应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未提走的商品作为“代管商品”管理。

  2、收款方式:

  收-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借:银行存款)

  收-商业汇票(商承、银承):(借:应收票据)

  未收款:(借:应收账款)

  3、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会计处理两阶段:

  第一阶段:不符合条件,发出商品时不确认收入:移库处理,增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1)纳税义务未发生---不算税,将来确认收入时再算税

  (2)纳税义务已经发生---计算增值税

  第二阶段:符合条件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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