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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正保会计网校教学老师特地为大家总结了经济法基础的相关知识点,快来学习“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吧!
1. 主体、对象
(1)主体
①主要监督主体。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
②其他监督主体。
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
(2)监督对象
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
2.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
(1)审计报告要素
①标题;收件人;引言段;
②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③审计意见段;
④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
⑤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
⑥报告日期。
(2)审计报告种类
(3)不同意见的审计报告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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