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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开展“十百千” 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

来源: 百色市财政局 编辑:摇啊摇 2023/03/07 09:49:35 字体:

广西百色开展“十百千” 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详情如下:


百色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百色市“十百千” 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桂财会〔2017〕28号)要求和2023年百色市“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安排,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造就一支高素质、复合型拔尖会计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色市第二批次“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培养目标

通过深入实施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工程,从全市范围内选拔培养一批精通财会业务、善于管理、理财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业绩显著的高层次复合型会计人才,积极发挥他们在强化会计职能、提高理财水平、解决实务问题、参与战略决策、宣传会计政策、开展会计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提升我市会计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财会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高层次会计人才。   

二、选拔报名条件

百色市“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担任或分管财会工作的负责人、财会业务骨干。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上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五)有较丰富的财会工作经验,具备5年以上工作年限的财会工作或会计科研、教学工作经历。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七)已入选广西和百色市第一批的“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的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此次选拔范围。

三、报名和选拔程序

百色市“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工程选拔程序为:个人报名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市财政局复审→公布入选名单,择优选拔培养对象约 65人。

(一)个人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有意参加选拔的人员,

需提供的申报材料包括:

1.《报名表》1份(粘贴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上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二)单位审核推荐。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应按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在《报名表》“所在单位鉴定意见”栏签署鉴定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材料复印件也要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请于2023年4月30日前报至百色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

(三)市财政局复审。由市财政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提出审查意见。

(四)公布入选名单。市财政局按照择优录取原则,择优确定初步入选名单并在百色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将成为百色市“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对象。

四、培养措施

按照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原则,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通过建立学习、研究、交流、实践平台,全面培养、提升培养对象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一)培养方式。培养周期为3年,分为脱产集中培训和在职跟踪培养两个部分。委托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脱产集中培训3次,原则上每年1次,每次培训时间为5天。学员在集中培训期外,实行在职学习,以自学为主,采取边实践边学习的方式。

(二)培养内容。集中培训重点夯实学员理论功底和管理会计专业知识,设置管理会计基本原理、基本指引、应用指引、工具方法、战略管理会计等培训课程,并通过案例教学、经验分享、互动讨论,有机地将工作实践和专业知识结合起来。在职学习期间,由培训机构为学员提供自学书目、课题研究和网络讲座等服务,开展自学、调研、讨论和应用。

(三)培养管理。

1.建立培训档案。培训机构负责制定和落实学员考勤、课程考核、报告撰写、学绩评定等管理制度。培训机构应系统记载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的出勤、学习、综合表现等情况,作为学员获得结业和优秀学员评选的重要依据。

2.加强沟通协调。市财政局与培训机构、学员及学员所在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收集和更新学员信息,定期向学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培养中遇到的问题,努力促进学员成长成才。

3.引入淘汰机制。对未经批准不参加培训,多次上课迟到早退,不按规定向培训机构报送课堂作业、案例分析、心得体会、课题报告的学员,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参加培养的权利,予以淘汰,并将情况通报学员所在单位。

4.颁发结业证书。培养周期届满,学员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结业,由市财政局和培训机构共同颁发百色市“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结业证书。

六、培养费用

学员参加集中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用由市财政局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和往返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管理等有关规定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七、其他事项

    我局将通过百色市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栏目及时发布选拔工作的相关信息,提供报名表下载,以便报名人员做好准备。联系电话:0776-2823468,电子邮箱:。

附件:百色市“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报名表

                        百色市财政局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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