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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临沂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作后下发到我市,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
特别注意:1.请查看附件合格人员名单,明确所属报名点,请务必将办证材料递交报名点统一办理(不对个人发放);2.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或待业学生),若学院人事处或教务处不予以统一办理,考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办证所需其他材料,到报名点所属县区统一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中“所在单位意见”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意见”项目可以保持空白,不用加盖公章(待业学生)。
办理时限要求:自即日起一个月以内领取,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特别说明:各县区根据工作实际在证书领取时间截止前后一两周内,统一到市里办理证书领取手续,请报名点是各县区的考生耐心等待,按照县区告知的时间及时到相关县区领取证书。
注:会计考试使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请点击本链接,查看“办理各类人事考试证书总要求”,请务必按照总要求递交相关办证材料。
附件:合格人员名单
临沂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10月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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