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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现已制作完毕,请全科合格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和考试成绩单。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银川市市民大厅(银川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1-5555548;
石嘴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2-2218425;
吴忠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3-2138249;
固原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4-2088165;
中卫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5-7067882。
自治区会计考办
2016年12月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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