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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全国和自治区合格人员的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办理。请2016年度考试合格人员自见通知之日起至1月20日(工作日内)携带本人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送交博州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办公室(五台路州直综合办公楼4号楼三楼339室)审核,咨询电话:0909-2311808、2315980)。
博州财政局
2016年12月2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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