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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度会计初级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延安市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人员241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凡在延安考区参加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按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到延安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报送资料
1.《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份;
2. 2张两寸同底版彩照,其中1张粘贴在《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证书查询系统”中,将查询页面打印)
三、资料报送程序
1.在延安会计网() 下载并如实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
2.《登记表》中“主管单位(或单位)意见”栏位置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公章。
3.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2月15日起至3月15日;领证时间为2016年3月25日至4月25日。
地址: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1046室(市财政局会计科)
联系电话:0911-2161046。
附件:《陕西省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延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2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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