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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年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人社函〔2016〕624号通知,我市朱雯雯等290名同志参加2016年会计(初级)考试合格,现将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接此通知后,合格人员于2017年5月31日前,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与准考证同一底版二寸照片3张,交市人社局专技科(市政府行政大楼1209室)办理资格证书。
报名时准考证上工作单位在县区的考生,请将办证资料交各县区人社局,由各县区人社局统一领取;报名单位在市直的考生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领取,3人以上(含3人)由单位开具介绍信指派专人统一领取。
联系电话:0915-3214916
附件:
各县区领证电话:
县区 | 联系电话 |
汉滨区 | 0915-3255070 |
汉阴县 | 0915-5219392 |
石泉县 | 0915-6310807 |
宁陕县 | 0915-6826811 |
紫阳县 | 0915-4426473 |
岚皋县 | 0915-2529111 |
平利县 | 0915-8426157 |
镇坪县 | 0915-8825321 |
旬阳县 | 0915-7202938 |
白河县 | 0915-7826660 |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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