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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审查12月24日起

来源: 宜春市财政局 编辑: 2014/12/24 15:36:32 字体:

关于2014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陆江西财政网会计频道查询。我省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先报名考试、成绩合格后再审查报名条件的方式。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地点

  1、财政局审查地点:宜春市行政服务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财政局办证窗口),电话:0795-3216734;

  2、人社局审查地点: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宜阳大厦中座9楼932室),电话:0795-3272951。

  二、审查时间

  2014年12月24日-2015年1月12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审查对象

  (一)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2014年中级考试全科合格或2013年、2014年度中级考试累计全科合格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历查询认证证明;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与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4、《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附件1)2张,须加盖报考时填报单位公章。5、《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2)1张,登记表须贴本人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2张,同时加盖报考时填报单位公章。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级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省厅审核。

  (二)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初级资格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已与江西会计从业资格数据库比对,成绩合格人员不再审查资格。请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2)1张(登记表须贴本人近期两寸免冠证件照2张,同时加盖报考时填报单位公章),于2015年1月31日前交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四、有关学历查询认证的说明

  根据贯彻《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要求,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学历须按下列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1、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

  3.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4.查询认证情况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未经查询认证学历一律不予认可。

  五、其他事项

  1、宜春考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名单已通过财政内网下发,请各县(市、区)财政局自行下载并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2、2014年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阅卷继续采用网上评卷方式,阅卷程序避免了漏评题目、统分、登分等错误,不受理考生查卷申请。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已交表的初、中级考生请于2015年6月前后关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证书办理通知。

  附件1:《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核表》

  附件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2014年12月2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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